哪些情况下可以主张离婚赔偿?

因丈夫或妻子一方有婚外情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另一方在离婚时是否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笔者在办案中,经常会遇到此类咨询,现作一统一解答,以帮助普及离婚基本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只有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才可以在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除此之外,不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