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挪用资金犯罪数额适用标准

在挪用资金犯罪中,数额是一个重要因素,直接关系到法定量刑标准,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数额较大标准和数额巨大标准意义重大。

     对于何为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我国法律、司法解释并未直接规定,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从量刑的角度给出了相应答案,其规定挪用资金罪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挪用资金30万,基准刑为有期徒刑3年。换而言之,该指导意见规定挪用资金数额较大标准应为3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数额巨大的标准为30万元以上。由于该指导意见并非司法解释,并无直接法律约束力,人民法院在量刑中只是参照适用。

目前,我国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规定了量刑起点,即数额较大、巨大的标准均高于该指导意见,该区域法院在审理挪用资金案件时应适用该地方标准,而目前广西并未出台相应标准,因此,广西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挪用资金罪案件中,应参照适用该指导意见标准。

综上,目前广西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适用标准为3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的标准应为30万元以上。

桂林律师    刘庆才

2013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