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呼和浩特律师 > 王玉琳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参加了《反对家庭暴力法》立法建议研讨会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4-12-08 浏览量:0

尚衡律师参加了《反对家庭暴力法》立法建议研讨会

 

【呼市分所讯】

20141129日至30日我尚衡律师集团呼和浩特分所主任王玉琳律师应公益组织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原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的邀请,赴北京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对家庭暴力法》立法建议研讨会。

公益组织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是专门从事妇女问题研究及妇女权益保护的机构,在2004年就率先成立了“中国妇女权益保护专门工作组”,2014年该组织还成立了“反家暴行动小组”。多年来,该组织积极与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联系推进反家暴立法活动。

20143月,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对家庭暴力法(草案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收到此件后征求66个中央单位以及31个省级人民政府的意见,会同起草部门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对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工641条。作为草案送审稿的推进单位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及时抓住征求意见稿广泛征集意见的有利时机,在全国范围内挑选律师和实战学者进行研讨,共同为征求意见稿提出合理化建议推进法治建设是本次会议的主要目的。

来自全国不同省区,办理妇女维权,家庭暴力实战经验丰富的律师和学者四十多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还邀请草案执笔单位参与人员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著名的妇女人权、妇女法学、婚姻家庭问题专家李明舜教授,中国妇女研究会理事,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人类发展报告》(1997 年)特聘专家,著名妇女问题研究学者冯媛女士到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对家庭暴力法》“专家建议稿”、“草案送审稿”,“征求意见稿”的形成背景,条款变化,专家愿景等方面的问题与与会实务人员进行了交流。

王玉琳律师在讨论当中对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第二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三十二条提出了修改意见,其所提出的问题包含受害人定义,家暴预防,家暴处置,人身安全保护,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

本次会议虽然只有两天,但是参会人员思想先进,行动积极,踊跃发言,对通过实务工作发现并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积极提出了立法建议。会议还采取对“征求意见稿”逐条讨论论证,人人表态的方式对法条结构设置,措辞用语,解决效果,负面影响,遗漏问题等进行了严格论证,会议结束时根据全体参会人员的意见形成了书面意见送交给了国务院法制办。

通过向参会的王玉琳主任了解,本次会议虽然是公益机构组织但是作为草案推进特殊背景的机构抓住立法步骤中的征求意见这一关键环节,让具有前沿实战经验的律师群体建言献策力求法律出台后符合合理的实务操作是非常积极有效的做法,通过本次会议使我们感觉到律师不仅仅是法律的践行者,也可以通过积极参与国家立法征集意见的机会让自己变成法律制定的参与者。

王玉琳主任希望我们尚衡集团律师积极抓住各种立法征集意见的机会参与立法活动,让我们的法律技能融化为法律思想。

王玉琳律师

王玉琳律师

服务地区: 内蒙古-呼和浩特

服务时间:08:00-23:00

律所机构: 北京尚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186-8601-9792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