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智渊律师

俞智渊

律师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擅长: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婚姻家庭

市场调查委托合同的验收条款分析

来源:俞智渊律师
发布时间:2010-07-18
人浏览

近年来,商业咨询公司的大量涌现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信息资源对市场的重要性正日益突出。顾问公司、管理公司、咨询公司等企业的主要生存空间在于将市场上大量零散但有用的信息进行集中和规整,以服务于需要这些信息来制定或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的各类市场主体。中国企业逐渐意识到有效的市场调查的重要性。但是笔者在工作中曾多次遇到这种情况:市场调查项目的委托方和受托方对调查结果的看法不一,往往委托方对调查结果的真实性、样本的有效率、调查方法的科学性等都不能认可,因此拒绝结算后期的咨询费用。而咨询公司又往往鉴于业内圈子不大,珍惜商业声誉,所以不愿采取诉讼、仲裁等方法来解决争议。避免这类问题的关键在于双方在市场调查委托合同中对于调查报告的验收标准问题应作出尽可能完善的法律安排。笔者在此拟对市场调查委托合同的验收条款作一些法律上的分析。

 

一、验收条款凝结了双方的主要合同目的。

    验收条款实际上是此类委托合同的核心条款,这是因为甲乙双方的主要合同目的都体现在这个条款中。对委托方来说,验收合格、质量过关的调查报告才是有真正商业价值的信息,也是委托市场调查的初衷所在;而对于乙方来说,由于此类业务一般都是分期收费,要想在调查完毕后及时足额收回服务费用,就必须保证报告的质量过关。所以验收条款应当受到双方的高度重视。

 

二、受托方的注意事项

    1,市场调查委托合同在一般情况下属于合同法第二十一章规定的委托合同,也就是说属于“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既然处理的是委托人的事务,就应当要求委托方充分地披露、提供与调查事项有关的一切资料,如委托方有具体调查方法,也应说明。而这些资料的使用应当尽可能地反映在验收条款中,以减少受托方“自由发挥”的空间,从而减少调查结果偏离委托目的的可能。我们的具体建议是,在验收条款中列明验收调查报告所依据的基础资料、调查方法、所遵循的商业习惯或国际惯例等。如有可能,可以专门增加验收标准作为附件。

    2,很多调查是依赖问卷方法作出的,问卷的设计最好能够事先得到委托方的确认。在验收调查报告时,问卷等基础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是很难从证据证明的角度予以保证的,这其实是由受托方商业信誉和商业能力等软实力来保证的,而这恰可成为争议的多发地带。由于委托合同的基础是信赖关系,受托方可以争取在验收条款中对问卷等基础资料约定一般有效推定,即在公开全部资料的情况下,除非委托方有证据证明基础资料不真实或无效,否则应当对其真实有效性无异议。

    3,在一些比较复杂、长期的调查项目中,有时有必要设计一种逐项验收、多次验收的验收方案,这种方案与服务报酬的分批支付及支付比例形成对应,在调查进行的不同的阶段完成阶段验收,即产生相应部分的付费请求权。这在一定能够程度上可降低受托方回收款项的风险。

 

三、委托方的注意事项

    如果调查项目涉及的专门技术较多的情况下,委托方可以援引相关领域已有的技术标准作为验收尺度,也可以在与受托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自行制定专业标准。在一般性市场调查项目中,实际上调查质量主要取决于受托方的尽职和审慎程度,因此委托方应当注重强调对受托方这方面的督促权利。比如约定对受托方工作人员的访谈权利、对委托方形成的基础资料的核验权利、以及在调查中途抽取样本进行督促的权利等。

 

四、验收争议的处理

    验收时发生争议是很难完全避免的情况,在验收条款中对验收争议进行一些预先安排也会有助于降低争议解决成本。比如:约定委托方不认可调查报告时受托方是否有权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约定当双方对特定部分报告内容有争议时其它部分的内容是否可以作为受托方的付费请求依据;验收争议时是否可以共同委托第三方对争议的专门问题进行鉴定或专业判断等。

   

    总的来说,验收条款宜专宜细不宜粗。

 

作者: 俞智渊 律师,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执业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以上内容由俞智渊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俞智渊律师咨询。
俞智渊律师
俞智渊律师
帮助过 295人好评:1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上海市南京西路819号中创大厦21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俞智渊
  • 执业律所: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101*********213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 地  址:
    上海市南京西路819号中创大厦2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