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拟采取哪些具体措施严格控制死刑适用?
来源:张伟律师
发布时间:2007-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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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是党和国家一贯的刑事政策。
最高人民法院将通过一系列措施贯彻落实这一政策,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一是要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的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最高人民法院将通过总结审判经验,进一步明确死刑案件较多的几类犯罪适用死刑的标准。二是完善死刑案件的诉讼程序,统一死刑案件的证据标准。要切实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益,对于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要坚决依法排除。要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裁判原则,做到“有罪则判,无罪放人”。三是要运用好死缓制度。死缓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创举,要注意充分运用,发挥其既能依法严厉惩罚犯罪又能有效减少死刑立即执行的作用。凡是可杀可不杀的,一律不杀,杀了就是犯错误。四是要更加注重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基本刑事政策。对具有自首、立功、从犯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因被害方的过错行为引起的案件,案发后真诚悔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案件,应慎用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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