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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遗嘱怎样有效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1-10 浏览量:0

一、房产继承遗嘱怎样有效

  根据民法典里边相关的法律规定,只要是立遗嘱,都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是有效的遗嘱,其有效条件通常如下:

  1.立遗嘱的人必须要具备相应的遗嘱能力,也就是说只有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资格立下自己的遗嘱;

  2.所立下的遗嘱必须是立遗嘱的人自己最真实意思的表示,而不是因为受到胁迫或者是欺骗而立下或者是伪造的遗嘱;如果遗嘱被篡改,则篡改的内容也是无效的;

  3.遗嘱里边所涵盖的内容是要合法的,不能通过立遗嘱来处分并不属于自己的财产,也不能取消或者是减少法定继承人中已经缺乏了劳动能力还没有生活的来源的人相对应的继承权利和份额;

  4.立遗嘱的形式也是必须要合法的,它合法的方式包括公正、自书、代书或者是通过口头或录音的遗嘱。公证的遗嘱是需要通过公证机关来办理的,而自书的遗嘱是要由立遗嘱的人亲笔书写下来的。

  二、遗嘱继承的房产怎么过户

  遗嘱的房产过户:

  1.首先需要公证,即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2.接着去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进行过户。提醒您,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房产遗嘱继承有时效吗

  房产遗嘱继承没有时效。但遗嘱继承房产如果发生纠纷的有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同时,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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