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在哪?
来源:戴雪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0-10-20
人浏览
房屋租赁合同的备案,需要双方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双方在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携带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以及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符合条件的,房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在合同上加盖备案专用章。需要提示大家的是,房屋租赁合同的备案仅仅是行政管理的方法,并不是租赁合同生效的要件,未经备案的合同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内容由戴雪静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戴雪静律师咨询。
戴雪静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 4058人好评:1092
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与南开二马路交口中粮广场写字楼2908室(地铁鼓楼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