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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需要公证吗?

来源:戴雪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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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是否公证,一般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但是公证之后的声明书一般会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然,如果不做公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具体能否生效还要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是否还愿意放弃继承,如果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表示不放弃继承,那么被继承人的遗产还是要留出一份给该继承人的。

根据《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继承和遗赠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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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戴雪静
  • 执业律所:上海申伦(天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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