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纠纷是专属管辖吗?
来源:戴雪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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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第二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根据上述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应当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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