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雪静律师

戴雪静

律师
服务地区:天津-天津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涉外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配偶死亡债务怎么办?

来源:戴雪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0-05-13
人浏览

 

配偶死亡债务要区分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如果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那就可以在其个人遗留的财产中划拨清偿,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温馨提示:每个案件情况不同,所以结果会有所差异,如有类似案件建议具体咨询戴雪静律师团队,我们将为您量身定做符合您案情的诉讼策略,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由戴雪静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戴雪静律师咨询。
戴雪静律师
戴雪静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 4058人好评:1092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与南开二马路交口中粮广场写字楼2908室(地铁鼓楼站)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戴雪静
  • 执业律所:上海申伦(天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201*********684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天津-天津
  •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与南开二马路交口中粮广场写字楼2908室(地铁鼓楼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