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
来源:蔡东梁律师
发布时间:201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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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XXX,女,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安徽省宣城市XX区XX镇XX村XXX号,联系电话: ;
被申请人:王XX,男,汉族,19XX年12月1日出生,住安徽省宣城市XX办事处XX路X号X1幢X5号,身份证号:34250119XXXXXXX,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1、请求强制执行(2011)xx民一初字第1XXX号民事判决,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给付XXX玖仟玖佰伍拾玖元(¥9959元),并支付该款实际给付之日期间的利息(含逾期罚息);
2、责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审期间所垫付的诉讼费、公告费共计325元;
3、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XX债权纠纷一案,经xx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于2011年9月27日做出(2011)xx民一初字第14xx号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被申请人却拒不按照调解协议履行给付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严肃性,特申请贵院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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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东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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