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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如何公证?继承公证的作用是什么?

来源:邹强主任律师律师
发布时间:202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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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二)遗嘱继承应提交:

  1.前款应提交的1至5项的证件及材料;

  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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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邹强主任律师
  • 执业律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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