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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邹强主任律师律师
发布时间: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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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公司的概念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Co.,Ltd.,全拼为LimitedLiabilityCompany),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所称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条件是什么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可以解散公司的条件只有四个: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三、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项的出现或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应提交)。主要内容:

  (1)公司解散原因及股东会同意解散意见;

  (2)决定成立清算组并明确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人选;

  (3)股东会认为应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清算组应履行的职责等)。

  3、清算报告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债权债务清算终结的裁定书。清算报告主要应载明的内容:

  (1)清算基准日公司的基本资产负债情况;

  (2)公告情况;

  (3)债权债务及对外投资的处理情况;

  (4)债权债务处理后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5)附件(资产负债表、剩余财产分配情况表)。

  4、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的确认书。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7、其他应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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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邹强主任律师
  • 执业律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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