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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造成损害怎么处理

来源:邹强主任律师律师
发布时间:2021-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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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紧急避险造成损害怎么处理

  1、紧急避险只要对第三人造成大损害不要大于自身避险的利益,那么不为罪,是合法的,但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失要赔偿。

  2、如果大于自身避险的利益,那么可能就会构成过失犯罪,承担相应大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

  二、紧急避险需要承担责任吗

  如果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但若紧急避险具有合法性事由的缘故,可免责。

  关于紧急避险合法的免责事由,如下:实行紧急避险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其次,它是在处于紧急危险的状态下,不得已采取的以损害较小的合法权益来保全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因此,紧急避险行为不具备犯罪构成。

  从总体上说,它不仅没有社会危害性,而且是对社会有利的行为。

  紧急避险是采用损害一种合法权益的方法以保全另一种合法权益,

  因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才能排除其社会危害性,真正成为对社会有利的行为。

  三、紧急避险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二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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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邹强主任律师
  • 执业律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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