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程序指南
来源:邹强主任律师律师
发布时间:2021-08-14
人浏览
(一)受理范围:座落在本市市区、区辖镇和工矿区(统称城区)的房屋,包括住宅、工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库及其他用房,用于出租的,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外,均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二)办事程序:
1)受理申请;
2)审查资料;
3)填发《肇庆市房屋租赁证》。
(三)提交资料:
1)肇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表;
2)房屋租赁合同;
3)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出租已抵押的房屋,还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4)租赁双方的合法身份证明;(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
5) 查档证明;
6)其它相关资料。
(五)办事依据和期限:
1、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肇庆市城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
2、租赁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手续。
以上内容由邹强主任律师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邹强主任律师律师咨询。
邹强主任律师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 1576人好评:0
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地铁5和6号区庄B2出口;公交广东工大、农林下路、东山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