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律师

邹强主任律师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房产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的材料

来源:邹强主任律师律师
发布时间:2021-08-14
人浏览

  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3、承租人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应提交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个人,应当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个人,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应当提交经公证或者认证的登记注册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持租赁合同及自己一方应当提交的材料办理登记备案,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应予受理。


以上内容由邹强主任律师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邹强主任律师律师咨询。
邹强主任律师律师
邹强主任律师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 1576人好评: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地铁5和6号区庄B2出口;公交广东工大、农林下路、东山口)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邹强主任律师
  • 执业律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811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地铁5和6号区庄B2出口;公交广东工大、农林下路、东山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