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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强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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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空头支票的处罚是怎样的?签发空头支票的后果有哪些?

来源:邹强主任律师律师
发布时间: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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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或个人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而签发的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2.空头支票的持票人可以让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签发空头支票的后果有哪些?

法律规定对空头支票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并且建立了空头支票违规行为的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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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邹强主任律师
  • 执业律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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