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有限公司股东辞职后享受的待遇
来源:邹强主任律师律师
发布时间:2021-07-08
人浏览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公务员辞职(辞退)后的待遇
一、辞职(辞退)后一年内有全民单位同意接受的,凭接收单位及主管部门的意见在人才交流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接转手续,辞职(辞退)前和接转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二、辞职(辞退)后一年内应聘到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及私营企业等非国有单位工作,或自行开办企业,并愿意委托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其人事关系和档案的,凭聘用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聘用意见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托管手续。托管后保留原身份,辞职(辞退)前和托管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三、辞职(辞退)后没有接收单位的,其人事关系及档案委托人才中心代理,如未办理人事代理的,期间不计算工龄,超过一年还未找到单位,但又未办理人事代理的,其身份和工龄将自行消失。
以上内容由邹强主任律师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邹强主任律师律师咨询。
邹强主任律师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 1576人好评:0
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地铁5和6号区庄B2出口;公交广东工大、农林下路、东山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