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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事故民事赔偿怎么算

来源:邹强主任律师律师
发布时间:2021-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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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陪护费等

  二、一级医疗事故赔偿金额

  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长了5年)

  故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的规定,可按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方式进行计算:

  60周岁计算15年、61周岁计算14年、62周岁计算13年、68周岁计算7年、69周岁计算6年,依次递减,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

  需注意的是,计算年限确定后,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一级伤残)计算30年,即100%;

  三、一级医疗事故赔偿计算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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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邹强主任律师
  • 执业律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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