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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强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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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金融缺点是什么

来源:邹强主任律师律师
发布时间: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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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数据金融的特点是什么

  1、影响大

  由于互联网加快了数据的传播,而金融大数据又属于个人核心隐私材料。在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下,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还有待配套。互联网金融单位的违约成本较低,容易引发多种金融风险问题,造成群体性事件。

  2、数量多

  互联网金融大数据是获取的个人的金融行为数据,而这是属于个人数据中非常高频使用的部分。国内互联网金融服务企业获取的互金大数据已经达到数百 PB,而且还在不断高速增长中。

  3、速度快

  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信息由系统处理,操作流程完全标准化,业务处理速度更快。在用户画像和信用数据库等金融大数据的支持下,经过数据挖掘和分析,引入风险分析和资信调查模型,一笔业务从申请到完成只需要几秒钟。

  4、 覆盖广

  根据最新的相关统计报告,中国互联网用户的人口渗透率已经高达 50%,互联网金融已经覆盖我们身边的很多人。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使得用户能够突破时空的限制,在互联网上寻找符合自己需要的金融资源,而金融服务提供者可以更直接、更精确地提供金融服务。

  5、价值高

  金融数据是用户个人数据的核心数据和高频数据,用户无时不刻在进行着购物、交通、餐饮、住宿、租赁等金融活动,通过大数据平台对用户的收入水平、消费偏好、行动位置、消费特征、品牌倾向等维度实时勾勒出用户的“真实画像”,从而深入介入和了解用户的生活。因此,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具备极高的价值。只要拥有更大规模、更全维度、更多用户的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就能在互联网金融大潮中取得优势地位。

  6、安全弱

  近年来,依赖于大数据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得到了快速增长,但总体来说仍然存在巨大的安全风险。从全国范围来看,至今还没有统一的互联网金融大数据方面的标准,也缺乏统一的互联网金融监管系统,更不存在全国范围的互联网金融信息共享机制,这使得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信息不能得到充分发挥和利用。而互联网金融大数据的“速度快”的特性导致整个系统行走在不稳定和不安全的钢索上。

  二、大数据金融缺点是什么

  1、大数据对个人信息的大量获取导致了隐私安全问题。随个人所在位置、购买偏好、健康和财务情况的数据被收集,再加上金融交易习惯、持有资产分布、以及信用状况被储存和分析,金融市场乃至整个社会管理的信息基础设施将变得越来越一体化和外向型,对隐私、数据安全和知识产权构成更大风险。

  2、大数据技术不能代替人类价值判断和逻辑思考。大数据是人类设计的产物,大数据的工具并不能使人们摆脱曲解、隔阂和成见,数据之间相关性也不等同于因果关系,大数据还存在选择性覆盖问题。

  3、基于大数据开发的金融产品和交易工具对金融监管提出挑战。大数据的使用正在改变金融市场,也需要改变监管市场的方式,以保证市场参与者负责地使用大数据。监管机构限制大数据技术的使用,或是对其使用进行直接干预,其潜在风险是巨大的,应鼓励业界对更复杂的技术乃至更大数据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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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邹强主任律师
  • 执业律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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