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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文章侵权的赔偿标准

来源:邹强主任律师律师
发布时间:202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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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众号文章侵权的赔偿标准

  1、属于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依照着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的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着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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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根据非法经营额来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有着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所列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处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侵权行为是不是犯法

  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行为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侵权行为侵害的是他人合法的利益,违反侵权责任法和民法的规定。

  三、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着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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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邹强主任律师
  • 执业律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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