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律师

邹强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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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房产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申请执行书

来源:邹强主任律师律师
发布时间:201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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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唐某某,男,1971328日出生,汉族,无业,现住渭南市临渭区XXX号。

电话:1582011XXXX

被申请人:渭南XX有限公司,住所地渭南市临渭区某某大厦XX号。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总经理。

电话:0913-XXXXXXX 139XXXXXXX

上列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业经渭南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渭劳仲字(2013)XX号裁决书。该裁决生效后,被申请人拒不遵照该裁决书履行义务。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申请事项: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案件受理费工资XX元、经济补偿金XX元,合计XX

2、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因被申请人拖欠申请人工资等事由,申请人于2012X月依法向渭南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该委于2013XX日作出渭劳仲字(2013)XX号裁决书,该裁决书已于2013XX日生效。根据该裁决书,被申请人应:自裁决书生效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12XX日至2013XX日工资XX元;自裁决书生效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XX元。该裁决生效后,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以上费用,但直至今日,被申请人仍未给付。

此致

渭南市某某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3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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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邹强主任律师
  • 执业律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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