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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房产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广州机动车交强险免赔和垫付

来源:邹强主任律师律师
发布时间:201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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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强险对下列损失免赔:
1
、本车人员及被保险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2
、驾驶员无证驾驶、醉酒驾驶、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事故、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事故中的财产损失;
 
 
交强险对下列事故中受害人的抢救费用在保险限额内予以垫付,并有权向责任人追偿:
1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对下列丧葬费、抢救费损失先行垫付,并有权向责任人追偿:
1
、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2
、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3
、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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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地铁5和6号区庄B2出口;公交广东工大、农林下路、东山口)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邹强主任律师
  • 执业律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811
联系本人CONTACT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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