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诉孙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财产保全申请书
来源:韦福田律师
发布时间: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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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王某,男,汉族,19XX年X月XX日生,住淄川区XXXXXXXXX,身份证号:37030219XXXXXXXXXX。
被申请人:孙某某,女,汉族,19XX年X月XX日生,住张店区XXXXXXXXXXXX,身份证号:37030519XXXXXXXXXX,联系电话:157XXXXXXXX。
被申请人:孙某某,男,汉族,19XX年X月XX日生,住临淄区XXXXXXX,身份证号:37030519XXXXXXXXXX,联系电话:136XXXXXXXX。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2369187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已诉于贵院。为保证该案顺利执行,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依法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2369187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应价值的财产。若查封有误,申请人愿以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作担保赔偿其经济损失。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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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福田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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