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婚内财产怎么处理
导读:
无效婚姻婚内财产的处理是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处理解决的,如果无法处理的情况下,是可以由法院对此进行审判的。离婚申请财产分割应当写明双方的个人基本信息、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等。
一、无效婚姻婚内财产怎么处理
无效婚姻婚内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离婚申请财产分割怎么写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其次,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4.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5.违反协议的责任。
三、离婚分割财产的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3.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4.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