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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区别分析最新及刑事审判参考

来源:杜凯律师
发布时间:202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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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区别分析最新及刑事审判参考

---杜凯律师

【引言】

诈骗罪与民事欺诈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根据诈骗罪的类型,具体分析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交易型诈骗中(是指行为人以买卖特定的商品或服务为由,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形态),作为交易的基础事实的确定对于非法占有目的认定具有决定意义(要确定交易的主体、交易的价格、交易的程序等等)。使用型诈骗的场合(是指行为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取得他人财物使用,进而非法占有的情形),应重点考察行为人取得财物后的用途和原因,以确定非法占有目的是否成立。资格型诈骗中(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取得资格,进而非法获取财物的),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应重点考察行为人能否获得特定资格,是否创造莫须有的条件获得特定资格,并审查财物的具体用途。

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区别

 、目的不同。

诈骗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诈骗是为了直接获取他人财物。民事欺诈的直接目的是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最终目的是通过履行合同获得经济利益。民事欺骗只是手段,目的是通过民事法律关系取得利益。

、欺骗的内容不同。民事欺骗是以进行民事法律关系为基础,就其中的部分内容、个别细节进行欺骗。刑事诈骗则就整个事情的内容都进行虚构、隐瞒,整个事情都是一个套路,都是在欺骗。比如就合同欺诈和合同诈骗区分,合同欺诈属于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或签订合同后,就合同主体、质量、数量、担保等方面存在违背事实的意思表示,但仍然继续履行合同,并就不完全履行合同承担责任。而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手段不同。

民事欺诈行为人实施的欺骗行为是订立合同的辅助手段,可称为辅助欺骗行为,行为人与他人签订、履行合同本身不是欺骗,行为人具有履行合同的相对应实际行为。

刑事诈骗的欺骗行为是实现非法占有目的的必要手段,没有这种欺骗行为则不能成立诈骗,可称为核心欺骗行为。

、法律关系不同。

民事欺诈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法律关系,受民法典调整。刑事诈骗行为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不因诈骗行为而形成合同法律关系,受刑罚调整

、法律后果不同。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未达数额较大的,应受治安处罚。而通过民事欺诈方式获取财物数额再大,也不可能构成诈骗罪。通过民事欺诈方式订立可撤销合同或无效合同,产生撤销权、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上的法律后果。

【刑事审判参考】

黄某某诈骗案(第1372号)

裁判要旨:司法实践中,对诈骗罪和民事欺诈准确区分,一般应从欺骗内容、欺骗程度和欺骗结果三个方面予以界分:

首先是欺骗内容。民事欺诈是个别事实或者局部事实的欺骗,诈骗犯罪则是整体事实或者全部事实的欺骗。

其次是欺骗程度。如果行为人采用的欺骗手段达到了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物的程度,构成诈骗罪;如果行为人虽然采用欺骗手段,但并没有达到使他人无对价交付财物的程度,则可能只构成民事欺诈。

最后是欺骗结果,也可以从主观上理解为非法占有目的。民事欺诈行为中,当事人主观上也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但这种利益是通过民事行为,如通过履行合同而实现合同利益;诈骗犯罪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行为人谋取的不是民事行为的对价利益,而是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即使行为人有表面上的履约行为,也只是掩人耳目或者迷惑对方的行为,是为了犯罪的顺利实施而付出的犯罪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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