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立新律师

宁立新

律师
服务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商业房租赁合同中经营权条款的约定应该更详尽!

来源:宁立新律师
发布时间:2012-03-21
人浏览
            某案,租赁人张某与房主签订合同后,他与李某共同合伙经营酒店业。在租赁期限内,房主与张某发生纠纷,房主起诉张某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而第三方李某对酒店已投资巨大,将面临如何维护自身经济利益问题。但是在房主与张某的房屋租赁合同中对房屋用于商业经营之经营权方面及合作经营方面的条款是空缺。这不利于第三方或租赁一方更好维护自己的利益。
以上内容由宁立新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宁立新律师咨询。
宁立新律师
宁立新律师
帮助过 1395人好评:9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乌市友好路620号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宁立新
  • 执业律所:国浩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6501*********379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 地  址:
    乌市友好路6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