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同样要注意保存证据
来源:宁立新律师
发布时间:201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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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企业员工不太注意保留在单位的一些资料,往往给劳动仲裁带来被动。虽说劳动仲裁是被告举证的原则,但到了仲裁庭有些单位总是能赖则赖。自己又拿不出什么与单位有关的资料就陷入被动。所以遇到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交社保的情况就难以证实与单位的联系。员工在单位时应注意保管自己进入公司的登记表、完成的工作资料、考勤表、工作纪录、工资情况等等。都有必要保留。这样一旦发生争议则掌握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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