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一方是否承担赔付责任
来源:宁立新律师
发布时间:201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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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一方死亡。经交警队依法认定,事故司机与死亡者对事故均负有责任。死者近亲属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赔偿。诉讼过程中,事故司机一方也向法院起诉要求死者近亲属赔偿车辆的营运损失和修理费用。对此法院认为事故司机一方可以起诉死者的近亲属。
但我有不同的看法,死者的近亲属并不是事故的责任方,有责任的是死者,死者已逝,他的赔付责任也随之消亡。还有什么责任比付出生命的代价更重的呢!也就是说死者对自己的错误已经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他的赔付责任也已经消亡。法院不应该立案,所以针对死者近亲属的诉讼是不成立的。因为近亲属也不是责任方。法院只能就该纠纷进行调解,如果死者近亲属同意考虑支付上述费用则可以调解,但不能强迫调解。有人说,死者近亲属既然可以获得赔偿,为什么不能承担赔偿责任呢?我认为对死者的赔偿是对生者的精神抚慰。再说对死者所获赔偿具体作出怎样的处理,可能死者近亲属会有具体的方案。从法律方面讲,关于事故司机一方的损失,近亲属不是当然的责任承担者。所以不应该针对近亲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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