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乐山律师 > 刘俊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买卖合同如何确定是书面的形式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1-16 浏览量:0

 一、买卖合同如何确定是书面的形式

  买卖合同不是必须用书面合同的,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买卖合同是非要式合同。除非当事人约定买卖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否则买卖合同采用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任何合法的形式签订。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买卖合同中的内容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买卖合同一般具备以下内容:

  1.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

  2.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

  3.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4.包装方式;

  5.检验标准和方法;

  6.结算方式;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式。


  三、缔结买卖合同的具体原则是哪些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在法律上,合同当事人是平等主体,没有高低、主从之分,不存在命令者与被命令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这意味着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2)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所谓“对等”,是指享有权利,同时就应承担义务,而且,彼此的权利、义务是相应的。这要求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3)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2.自愿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公平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5.权利滥用禁止和公序良俗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刘俊律师

刘俊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四川正心律师事务所

136-7833-3020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