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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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授精所生子女是双方的婚生子女吗?

来源:杨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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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工授精是根据生物遗传工程采用人工方法取出精子,再将精子注入妇女子宫内,使其受孕的一种新型生育辅助技术。人工授精,因精子来源的不同,其授精儿与受孕妇女之夫的关系也不同。实践中的授精方式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同质人工授精,即采用丈夫的精液进行的人工授精,该种授精方式产生的婴儿,因其与父母之间天然的血缘联系当然属于婚生子女。第二种是异质人工授精,即采用第三者的精液进行的人工授精。此种方式出生的婴儿与夫妻之间并无天然的血缘联系。

    正是这种与丈夫之间并无血缘联系的异质人工授精产生的婴儿是否属于婚生子女成为争议的焦点,由此引发的抚养纠纷也越来越多。那么,他人精子生育的子女属于婚生子女吗?

    依据1991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的复函》,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因此,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的,所生子女就应认定为婚生子女。无论父母之间婚姻关系是否解除,都对该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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