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律师营销
现在律师需要营销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在这样的情境下,如何进行实践操作,如何能够利用现有的资源进行营销,知者不多。如今中国的律师行业尚不成熟,往往一些律师的知名度要远远超过其所在事务所的知名度。中国律师界目前仍处于单兵作战、一人一天下阶段。律师事务所的整体营销尚没有成型,对于刚从法学院毕业走上律师之路的年青律师来说,营销更是他们不擅长的地方。但,不管每名律师的营销方式各异,手段不同,理念亦有个性标志。但他们利用的平台基本相同。就此,我发表一此个人观点。
1、网络营销。网络营销是一种投资少、传播速度快的营销模式。网络营销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加盟法律网站,并予以推广;二是开设博客,撰写文章,记录自己的办案感悟和法学理念;三是在自己的网站、博客和BBS里留下自己的QQ、电子邮箱或MSN,也是一种很好的营销方式。
2、图书营销。律师在办案的同时将自己的法律思想和执业感悟写出来,出版成书或汇编成册,不失是一种好的营销模式。图书营销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通过与出版社合作,出版发行自己的作品,在销售图书的同时来传播自己的思想;二是把自己的作品汇编成册,根据不同的客户,有针对性的赠送,会让当事人感觉到你是一个有思想、有深度的律师,对你刮目相看。
3、论坛营销。最近几年,组织论坛、参加论坛很时髦,争取机会在论坛上做主题演讲,通过媒体的“炒作”,效果会很明显。论坛营销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通过参加高层论坛来营销自己,展现自己的人格魅力。高层论坛大腕云集、卧虎藏龙,即使自己只是个参与者,但是可以和大腕零距离接触,聆听大腕的声音,学习大腕的成功之道,与大腕共同探讨法律问题,和大腕合影留念,是迅速成长的捷径;二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过组织小型的公益论坛,邀请志同道合的同行或有此法律需求的当事人参加聆听,进行法律讲座,实行友好互动,是切实可行的好办法。
4、大师营销。通过参加研究生培训、MBA培训和拜访大师来汲取营养、充实自己。现在是知识社会、人脉社会,下棋还要找高手,作为律师更要深谙此道,时刻保持谦虚好学低姿态,多跟进成功人士。大师营销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通过参加高端培训来结识各行各业的朋友和企业家;二是创造条件拜访大师,向大师请教问题,赢得大师的信赖,给自己指点迷津、解决难题。
5、公益营销。律师作为法律专家,作为职业法律人,完全有能力、有义务提起公益诉讼,既维护了大多数人的合法利益,又提高了自己的社会知名度。公益营销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律师有针对性的提起公益诉讼,通过提起公益诉讼来吸引公众的眼球,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二是针对在地方或全国具备很高新闻价值和媒体关注度的官司,在当事人家属尚不知情或尚未聘请律师之前,主动与当事人家属取得联系,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既能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又能得到当事人的感激,真可谓一举两得。身为律师,应当有正义感、有责任心,路见不平、挺身而出,多打、打好公益诉讼,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6、媒体营销。媒体是“第四政府”,被誉为“无冕之王”,作为律师,如果不会和媒体打交道,仅凭自己的能力则很难成为大牌律师。律师要善于与媒体打交道,利用媒体的宣传平台来营销自己,媒体营销主要有四种方式,一是担任媒体的法律顾问,如担任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和网络的法律顾问,借助媒体的优势成就自己;二是主动接受媒体的采访,针对某一法制事件发表自己的观点,通过媒体的传播给自己造势;三是针对最新立法动态和法制案件进行点评,表达自己的观点,传播自己的思想;四是积极向媒体投稿,发表自己的文章,增加自己的人气。
律师的市场营销,是分步骤的,是分时间的,是分对象的。发展初期,如何量力而行,做适合自己的营销。目前在中国,流行的律师营销手段,主要有电视广播营销、报纸杂志营销、网络营销、名人官司营销、公益诉讼营销、出书营销、研讨会营销,等等。律师的营销手段,可以说是五花八门,要有尽有。但是这些很明显只是纯营销手段,真正的律师营销活动,应当渗透于律师所有活动之中,包括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在有一定原始积累以后,又该如何做市场营销。大幅度发展以后,又如何设计律师的市场营销。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要对自己制定三年规划、五年规划。不能只低头拉车,不抬头看路。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的规划,时间不能太短,不能朝令夕改,走一步说一步。也不能时间太长,社会日新月异发展很快,制定的战略规划过长,可能会不切和实际。一定要建立根据地,然后发展新领域。绝不能熊瞎子掰棒槌,发展着新客户,丢着老客户,最后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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