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中介常见法律风险及风险防控
房地产中介常见法律风险及风险防控
作者:冠军律师
随着房屋交易的日趋频繁,房产市场上的买卖纠纷不断产生,特别是洛阳地区因当地产价格上涨,房产纠纷更如井喷般涌现,二手房交易服务中所导致的房产纠纷,更是层出不穷。冠军律师根据实践中房产中介机构所面临的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第一部分 二手房交易定义
二手房交易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
第二部分 房地产中介机构所常见的风险
房地产中介机构所面临的风险中,主要分为外部风险与内部风险。外部风险属政策变动给行业带来的经营风险和房地产交易双方(卖方和买方)恶意违约风险,是不可控的;而内部风险属于企业管理范畴,只要认真总结、控制,是可以防患于未然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所面临的内部风险主要来源于业务管理方面的风险,主要表现为:
1、房源资讯调查不准确引起的风险;
2、经纪人乱承诺引起的风险;
3、交易资金监管不当引起的风险;
4、不良客户带来的风险;
5、经纪人道德风险。
第三部分 房地产中介机构所常见的风险防控
总体上讲,房地产中介机构要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建立业务操作流程要规范化。具体如下:
1、仔细查看业主的房产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确定房屋的性质。如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
2、要看购房时的相关凭据,比如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
3、确认房屋的状态。是否存在房子抵押?是否有债务纠纷而处于查封状态?
5、确定房屋登记的户口及人数。
注意:如该房屋为小产权房,则请买受人绕行,放弃购买!一旦房屋产权有问题,如被法院等司法机关查封,房产交易即宣布无效。
房屋交易合同在整个二手房交易中是最重要的法律文件,是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手段,在签订房屋交易合同时,注意以下方面:
(一)定金或违约金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20%(《担保法》第九十一条);
(二)严格合同主体(即签约人)
房屋共有权,顾名思义就是多人共同拥有同一套房产的所有权。《合同法》规定:未经全部共有权人同意,所签署的合同是无效的。
1、必须登记名字本人亲自签署,有一人则由一人签署,有多人就多人签署。
司法实践中,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往往因为买卖双方因工作、时间调整等问题无法亲自签署,而由配偶代签、父母子女之间代签,这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再次重申,切记要亲自签署!
2、所有共有权人必须全部到场签约,如有共有权人不能到场而委托他人代办的,无法到场签字,如有委托,则必须出具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并查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即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3、如出售方已婚,签约时夫妻双方均要到场,一方却有原因不能到场的要提供配偶亲笔签署的《配偶同意出售证明》。
一般来说,共有权人的相关信息会在不动产权证书上的“共有权人”一栏中明确标注。但夫妻共有则不一定有记载。在实际交易中经常发生配偶一方来签约但另一方不愿配合出售,并主张合同无效的情况。
注意:如果签约当日,《授权委托书》《配偶同意出售证明》等还没来得及办理的,我们建议定金部分暂不支付给出售方或者将定金也做资金监管。
4、如该房屋出租,则要与承租人沟通,确定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以及能否及时腾退房屋。如能确定,应该让承租人亲自签署优先购买权的证明等法律文件,避免租客以侵犯优先购买权为由导致交易失败。
5、买方,即过户后产权证上所有人一栏所要登记的名字,登记谁就由谁亲自签署!
(三)抵押房屋和查封房屋风险防控
用房屋来抵押借款是非常常见的金融活动,只要在办理过户前将借款还清并解除抵押,就可以正常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如果有隐藏的,没有在不动产权证书上体现出来的抵押,则可能房屋因债务纠纷而被查封,即使签署了买卖合同,在过户前房屋仍可被债主查封。如何避免此类风险?第一:查看不动产权证书上是否有抵押登记章,并要求出售方签署《无抵押声明》。第二:有些抵押在不动产权证书上不会显示,需出售方配合到房管局核实。第三:签约后仍可能发生查封,只有通过资金监管才能保证钱款安全。例如把款项汇入抵押权人能够划帐的出卖人账户。
切记不可将款项直接支付给出卖人或汇入出卖人指定的账户。有的出卖人因自身还款压力大,收到买受人的首付款后会偿还高利贷,而不去偿还银行贷款。
另外在签订合同中增加一条条款,约定如果在过户中因业主原因房产遭到查封,那么视为业主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这条条款主要是为了防止有的业主以虚假债务为由让法院查封房产,让过户期间的房产交易终止,
(四)继承房屋风险防控
如为尚未过户继承房屋,则要审查继承手续,是否有关于继承的公证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如没有此类文件,则依然绕行,放弃交易!
(五)单位部分产权房屋风险防控
如房屋为房改房或者单位集资房,则要审查是否有原单位同意出售的文件。如有,可继续购买,如没有,则放弃交易。
(六)贵重物品风险防控
1、如果房产有较为贵重的家私家电,最好在附表中对家具家电的情况加以详细描述,例如家具家电的品牌、新旧程度等,有必要的话还可以附上家具家电的照片,以防交房时出现货不对板的情况。
2、如果交房时家具家电出现损坏甚至被搬走,而交房保证金无法弥补时,买方通常很难找到卖家去索赔。所以最好在当初约定交房保证金时,尽量把保证金的数额做大。
(七)户口迁移问题
如果该房产附有户口,要在签订合同时写明户口迁出的日期及违约条件。
(八)房屋按揭问题
买卖双方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出现贷款批不下来的情况时应如何解决。一般这种情况的解决方法是在合同总约定如贷款审批不过,卖方应限期一次性支付剩余购房款。否则可以解除合同并赔偿违约金等。
1、水电、物业、燃气、有线电视等的交接并办理过户。
2、如果房产内部还有家具家电,还要核实清楚是否有被更换或搬走。
3、交接房屋钥匙,双方签订房屋交接证明,退还保证金。交易就正式完成!
整理│洛阳冠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