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保平律师

谢保平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房产纠纷,证券投资,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离婚案件中,将从五十万赔偿款变成五万补偿款

来源:谢保平律师
发布时间:2017-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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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律师  知名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  

【成功案例入选理由】

 熟练掌握法律的详细规定,根据从业经验细致地为当事人分析案情走向,利用法律武器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甲和乙经人介绍相识,随后领结婚证,婚后生育一子。双方性格不合,婚后多次为家庭琐事争吵,无法共同生活。甲曾经向人民法院起诉过离婚,但当时判决不予离婚。此后,双方虽然在同一套房屋内居住,但并不同居一室,且生活上也鲜有交集。甲找乙协商离婚事宜,乙认为甲有外遇、是过错方,若要离婚,除非甲赔偿人民币50万元。甲根本无力承担50万元的赔偿款,焦急之下找到知名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寻求法律帮助。

 

【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对本案的分析意见及工作方法】

谢律师就是否有外遇一事向甲做了详细询问,甲的答复是自己没有外遇,只有几位要好的异性朋友,有一次甲在一位异性朋友家吃完晚饭,在这位朋友的房间里聊天,乙气势汹汹地赶到,并对甲和甲的朋友进行拍照,且据此认为甲是过错方。

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对本案做了如下工作:

1、接受甲的委托后,谢保平律师向甲解释,根据乙方目前掌握的证据材料,无法认定甲是法律规定的过错方,无权要求甲对乙进行赔偿,即使甲构成过错方,根据目前的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做法,一般判决赔偿的数额不会超过10万元,乙提出赔偿50万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甲听此分析后心里非常有底气,焦虑的心情有所缓和。

2、积极代理甲方准备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

3、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一般在开庭之前会组织调解。调解的时候,乙坚持索要50万元赔偿款,谢律师把具体的法律规定向乙陈述,明确告知乙主张的赔偿将得不到法院支持。乙虽态度有所缓和,但仍索要赔偿款20万元。谢保平律师建议乙咨询其他律师。

4、甲就离婚一事曾在两年前向法院起诉,根据甲的叙述,当时的结果是判决不准离婚。但谢律师通过查询当时案卷资料得知,其实是调解不离婚。鉴于此,法院极有可能认为此次是甲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且甲乙双方目前分居不分家,法院有可能不会认可他们分居的事实。为了确保甲这次起诉离婚能够顺利解决,谢律师指导甲收集能够证明双方的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的证据材料,如指导甲对乙进行关于财产分割的短信交流并收集,以证明乙对甲已经没有感情,不同意离婚的最主要原因在于甲没有满足乙的物质条件。

5、在和谢律师交流过程中,甲讲述到,乙曾经到甲单位吵闹,可遗憾的是甲并没有进行过拍照、录音等。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将婚姻矛盾视为自己的隐私,即使婚姻出现矛盾,也不希望他人知道,更不希望单位的领导和同事知道,并且单位领导也不再像过去一样具备调和家庭矛盾的附加职责。乙将自己和甲的婚姻矛盾闹到单位,就等于将自己的婚姻推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谢律师认为这是证明甲乙夫妻感情破裂、不可调和的重要证据,重点指导甲收集。

6、开庭审理过程中,主审此案的法官综合本案的证据材料,初步判定甲乙双方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乙不同意离婚的理由是认为甲有外遇,要求甲进行赔偿,但是根据乙提供的证据材料,法官判断无法达到婚姻法规定的赔偿要求。乙听了法官的阐明后将赔偿金额从20万元将至10万元,此时谢律师提出只补偿5万,并且不是赔偿,是对乙方放弃对家用电器等物品权利的补偿。最终乙不得不接受甲的方案。

 

【裁判结果】

1、甲乙调解离婚;2、夫妻家用电器等物品归甲所有,甲补偿乙5万元。

 

【后记】

1、律师和普通人的区别之一就是,了解法律的具体规定,对对方提出的要求能够准确地分析出哪些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哪些是明显没有法律依据的。当您遇到类似的情况,请不必慌张,咨询您身边的律师。相信他们会结合自己的法律知识及法院审理类似案件的一般裁判结果,给您合理的建议。

2、案件的准备再充分都不为过,这是使案件达到理想结果的保证,也是律师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的在具体案件中的体现。

以上内容由谢保平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谢保平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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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保平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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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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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谢保平
  • 执业律所: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
  • 职  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20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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