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发行程序
来源:李春兰律师
发布时间:201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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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
(一)董事会制定公司证券发行方案
(二)股东(大)会作出通过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决议
(三)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证监会报请核准
证券法第十七条 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下列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章程;
3、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4、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5、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四)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证监会审查核准
证券法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五)公告公司债募集办法
公司法第155条 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
(六)证券公司承销发售公司债券
(七)向公众发售公司债券,并记载于发行公司置备的公司债券存根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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