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志忠律师

石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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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江苏-南京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刑事案件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不腾房屋怎么处理?

来源:石志忠律师
发布时间:201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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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不腾房屋怎么处理?

某社区居民咨询,租房到期,还没有及时搬离房屋,房东趁他不在,把他的东西给扔了出来,房东属盗窃、侵占吗?

律师解答:房东扔你的东西,他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和采取秘密的方式,所以不是盗窃;同样,他也没有据为已有,不予退还,不是侵占。

房东在未向你通知的情况下,采取简单,甚至粗暴的方式处置你的财物,如果造成损失,是侵犯你物权行为。如你有损失,你可以要求赔偿。

房屋租赁期限结束,通常情况承租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归还所承租的房屋,并且有必要通知出租人验收一下有无损坏。如果超期不搬,出租人(房东)有权向承租人按原租金标准主张占用期间的费用。如果承租人不支付超期使用费就要搬走东西,出租人还可以实施一定程度的限制承租人搬东西的“自助行为”,以要求承租人支付费用。

对于租赁到期,承租人及时不腾出房屋的行为,出租人应尽善良人的注意义务,通知承租人搬出,给予一定期限,逾期不搬,可以主张费用,同时,可向有关部门提存或封存物品,妥善保管,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当然如果产生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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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石志忠
  • 执业律所: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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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320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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