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交易登记
来源:马家强律师
发布时间:201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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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房产赠与交易登记 设立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批准条件:符合权属登记条件 批准数量:无限制 申报材料: 一、需填写的表格 转让申请登记表 转让合同 二、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2、房产赠与书及公证书; 3、完税凭证; 4、赠与方及配偶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或单位证明)到场,受赠方持本人身份证到场; 5、房屋测绘图; 6、个人委托代理的,出具公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7、其他相关书证。 (双方当事人或被委托人必须到场,以上材料全部带原件,经审查后留复印件) 办理程序: 业务受理科(查档、收件、受理、初审)→→房产登记科(复审、缮证)→→收费发证科(收费、发证)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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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强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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