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登记
来源:马家强律师
发布时间:201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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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土地权属登记 设立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规则和条例》 批准条件:符合法定条件 批准数量:无限制 申报材料:以下材料未注明均需原件1份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用地批准手续 3、出让合同 4、出让金缴付凭证 5、契税缴付凭证 6、耕地占用税 7、土地成交确认书 8、印花税票 9、地价评估报告 10、法人证明、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1、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办事程序: 登记申请→地籍调查(中介机构出具地籍图)→权属审核→颁发证书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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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强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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