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律师时的若干误区 泰安律师
委托律师时的若干误区
泰安律师
纠纷是谁都不想看到的,但它往往又是不可避免的。一旦出现了纠纷,很多人首先会委托泰安律师。但是,由于一些当事人对泰安律师的认识存在误区,导致自身的利益不仅得不到很好的维护,有时最终还会损害自己的利益,泰安市律师经常见到的几种误区:
误区一 、对律师职责认识不清
在人们的心目中只有当需要打官司时才会找律师。这一认识也让很多人把律师和倒霉二字等同起来。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本末倒置的认识。诉讼固然是律师的职责,但律师更重要的职责在于帮助当事人预防风险,把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因为一旦诉讼,则说明麻烦已经出现,再请泰安市律师也只能帮助还原事实的本来面目。如果采取了风险预防措施,则可以减少纠纷,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误区二、 以年龄决定律师的能力
年龄并不代表能力,年龄也绝非评价能力的唯一标准。每个案件都是不同的,都是新的案件。即使很相似,也有诸多的不同。如果以年龄、经验来判断案情,很容易出现经验主义错误。
选律师不能“唯职称论”或“唯年长论”,不能武断地说从业时间越长实践经验就越强,因为法律在不断出台、修订、废止,年轻的泰安律师有时甚至比从业20年的泰安市大律师更擅长利用最新的规定。
误区三、 全权代理并不是律师包揽所有的工作.
律师只是当事人的代理人,并不是案件的当事人,很多案情只有当事人最清楚.再者很多时候限于身份的限制,许多工作必须是由当事人来完成的。如果当事人觉得全权委托了律师,所有的工作都要由律师来完成,则经常会耽误案件处理的时间,最终影响当事人的利益实现。
误区四 律师收费越低越好
有的当事人找律师喜欢“货比三家”,然后最终委托收费较低的律师,这其实并不见得是聪明的做法。因为律师收费过低,大幅低于规定标准,只是恶意竞争,服务时必然降低质量。
误区五 询问胜诉率判断律师信心
当事人最爱问的是“胜诉率”有多少?律师所答复的胜诉率越高,则认为该律师越有信心,反之则认为律师缺乏信心。其实诉讼活动不是数学计算,而需要依靠证据来证明已经发生的事实,并阐明法律关系和法律适用。因此,律师在没有看到对方证据之前,奢谈胜诉率意义不大。妄称百分之百胜诉的律师,其本身违反执业纪律,也是极不负责的承诺。
误区六 自己能够代替律师
有的当事人到各个律师事务所咨询同一问题,渐渐觉得律师不过如此。事实上,咨询时律师的答复只能是初步判断,只集中谈最直接的规定,当事人据此认为“案情很简单”、律师“只是动动嘴皮子”,觉得自己也可胜任,结果可能因小失大。
误区七 败诉是律师水平不行
诉讼与风险本就是无法分离的。如果当事人本身在举证等方面就存在客观困难,律师在不利局面下尽力而为,那么即使败诉也不能归责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