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家强律师

马家强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债权债务,刑事案件,公司企业,损害赔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借他人身份证存款钱被他人领走怎么办?

来源:马家强律师
发布时间:2010-09-16
人浏览

  问:我和任某是同在某市打工时认识的朋友。去年,我因身份证丢失,借用刘某的身份证在银行定期存款3万元。到期后,我去取款,银行业务员告知,在年底,任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向银行挂失存单后,将3万元取走。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办?

  答:就你反映的情况看,我们认为,任某的行为构成侵占罪。所谓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由于你是以任某的名义存入存款的,从法律上看,任某就是这笔存款的所有权人,任某对这笔存款享有合法的占有和控制权。你以任某的身份证到银行存款,相当于将这笔存款的保管权交给了任某,任某在明知这笔存款的所有权属于你的情况下,故意用办理挂失的方法非法占为己有,应构成侵占罪。也正因为上述理由,任某占有你的存款的行为不构成不当得利,因为不当得利的成立以行为人没有积极的违法行为为前提。而在本案中,由于任某存在积极的违法行为,所以不成立不当得利。(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以上内容由马家强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马家强律师咨询。
马家强律师
马家强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 5520人好评:24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泰安市岱岳区长城路11号泰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北楼12层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马家强
  • 执业律所:山东儒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709*********306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泰安市岱岳区长城路11号泰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北楼1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