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法院制定《小额诉讼须知》便民诉讼
来源:马家强律师
发布时间:201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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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诉讼须知》共八条,详细列明了小额诉讼案件的适用条件、标的额度、案件类型、审判组织、审理方式、审理程序、审级制度、救济途径等事项。我院规定,在确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后,在立案时向原告送达《小额诉讼须知》,向其他当事人送达诉讼材料时一并送达《小额诉讼须知》。当事人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有异议的,应在庭审前提出。异议成立的,裁定按简易程序的一般性规定处理或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其异议申请。
通过及时送达《小额诉讼须知》,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及相关事项,有效避免了小额诉讼程序在适用上的障碍,促进了小额诉讼案件审理的规范、高效、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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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强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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