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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区别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12-29 浏览量:0

一、判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区别

  判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区别如下:

  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

  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

  3.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

  4.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以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二、判缓刑期间需要注意什么

  判缓刑期间需要注意如下:

  1.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2.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4.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缓刑考验期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缓刑考验期最短为2个月,最长为5年,应根据具体情况。法律快车提醒您,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宣判缓刑。拘役的缓刑考验期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得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不得少于1年;自宣判缓刑之日起算。

  《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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