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害案件调解结案
来源:张苏明律师
发布时间:201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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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害案件调解结案
(左一为侦查监督科徐科长、左二为作者、左三为唐某某丈夫、右二为朱检察官、右一为韩某某)
2009年7月19日,在芜湖二街某品牌商店,唐某某(女,35岁,湖北省人)与韩某某(女,41岁)发生矛盾,导致唐某某将韩某某殴打致轻伤。经过镜湖派出所长时间做工作,效果不明显。之后,派出所实行网上追逃,并2次去湖北,终于将唐某某抓获带回芜湖。唐某某于2011年3月21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镜湖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关进芜湖市第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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