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文律师

谢文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擅长:婚姻家庭

上诉期间转移财产案

来源:谢文律师
发布时间:2011-09-14
人浏览

女士与于先生2008年登记结婚,201012月经福田区法院一审判决离婚。判决后,于先生一边提起上诉一边开始着手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企图将购买的股票全部套现并取走。由于情况紧急,一审法院已判决完毕,而案件材料尚未移送至中院,故黄女士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对法律并不了解的黄女士找到本所的婚姻家庭事务部寻求帮助。针对这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出台过相应的司法解释:“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案件,在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损毁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由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第一审人民法院制作的财产保全的裁定,应当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谢律师立即向一审法院递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法官二话没说就接受了保全申请,立即冻结了于先生的资金账户。我所律师成功地为黄女士避免了财产损失的风险。

以上内容由谢文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谢文律师咨询。
谢文律师
谢文律师
帮助过 824人好评:6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号公交大厦三楼351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谢文
  • 执业律所: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3*********230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号公交大厦三楼35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