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律师

王浩

律师
服务地区:湖北-黄石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继承,债权债务,刑事案件

创建法治黄石、构建和谐黄石

来源:王浩律师
发布时间:201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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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江泽民总书记提出依法治国的方略以来,我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市,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围绕中共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工作的部署,加强普法工作,精简政府机构,加强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急需解决,现笔者提出一些粗浅建议,供与会代表参考。


一、基本情况

(一)建立了各级普法组织以及依法治市工作机制。

市委成立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成立领导小组,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农村等基层组织都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两道小组,保证组织有力。据黄石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资料显示,全市共成立“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1700多个,工作人员达3000余人。

我市对普法工作极为重视,进一步完善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成员单位配合落实、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与责任单位普遍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年底统一组织检查考核。各级人大对拟任命的政府工作人员、法官、检察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者不予任命。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黄石市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考试考核工作意见》,首次对全市公务员学法内容、使用教材、学习和培训方式,考试考核等工作进行了统一规范。普法工作即讲究广度,也针对重点对象。

(二)坚持走普法工作的群众路线,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公务人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

黄石依法治市办公主任张益民(黄石市司法局副局长)提出普法要走群众路线。走群众路线可以让更多市民参与到普法活动中,即教育别人又教育自己。通过一五到四五普法,全市各不同阶层人群广泛接受了普法,提高了市民法制观念和意识。黄石港区组织了“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工艺法制宣传教育咨询活动,宣传了《妇女权益保障法》、《青少年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知识。

针对重点普法对象,各县区采取了不同方式开展工作。黄石港区深入辖区开展法制示范学校创建指导工作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法律六进”的实施意见,即法律进机关、街道、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基本覆盖了“五五普法”的重点普法对象。西塞山区制定了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全面检查近几年“五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制定法律六进实施方案,并到各单位督促落实。铁山区针对辖区内重点企业东贝集团,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东贝集团出版《审计的警示》,共发行1000余册,开办法制宣传活动13次;区政府委派律师到社区充当法制宣讲员,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大冶市组织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大赛等活动,组织全市1200余名干部进行法律知识专项培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通过大冶电视台举办《以案说法》栏目,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阳新县在城区中小学开展法制和思想道德讲座,邀请省公安厅黄洪作公共突发事件处置专题报告会,对春节返乡农民工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活动,通过板报、墙报、电视专栏宣传法律。

(三)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不断推进全社会法治化进程。

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推动广大人民学法用法,鼓励群众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了全社会管理法治化。

强化了法治政府的建设。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健全了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对行政执法权进梳理、确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幅度,并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公示,提高了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

农村和社区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不断增强,确保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基层组织的依法管理水平有新的进步。

企业越来越重视法律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利用劳动合同法颁布的时机,推动企业依法管理劳动合同以及完善法人内部治理机制,提高了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增强了企业竞争力。

学校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和“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依法治校工作不断深入。

(四)以专项治理为突破口,努力打造平安和谐黄石。公安、工商、质检、文化、城管、安全监察等部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网吧、聚众赌博、假冒伪劣、黄色淫秽制品、坑害消费者、安全事故等热点问题,开展300多次专项整治活动,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者231人次,关闭非法和不合格矿山、网吧110余家。大冶以群众反映强烈的地下“六合彩”问题,开展打击地下“六合彩”专项治理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阳新县以“平安建设年”活动为载体,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了一方平安。黄石港区、西塞山区、市开发区立足中心城区特点,围绕旧城改造、城市拆迁、项目建设等开展依法治理,纠正了10余起违法违规行为。

(五)以地方依法治理为重点,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各级地方按照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要求,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理念。各级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建立了重大决策依法实施的长效机制,政务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管理社会事务中严格依法进行,办事效率极大提高。全市行政诉讼案件和政府机关败诉率明显下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依法治市工作虽取得一些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依法治市涉及千头万绪,又要为经济发展服务,是一个综合工程,政府部门、司法部门、民间组织均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才能实现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

(一)普法的面广,但易流于形式,知法用法难已紧密结合。普法的目的是提高受众的法律意识和观念,但是单纯的普法难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观念,特别是在我国这样一个经历数千年封建社会的国家,奉行人治的观念依然根深蒂固,只有政府官员、司法人员、企事业管理人员依法办事,才能让普通老百姓确实感受到法律的力量,才能鼓舞老百姓运用法律武器维权。最需要进行普法的对象是所谓的社会精英阶层,如公务人员、司法人员、企业高管等人,如果这些人知法懂法,老百姓维权的成本低得多,不至于产生那么多社会矛盾。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已转向机关、企业等具有社会管理职能单位,他们应具有的法律素质不同于普通老百姓,应当高于普通公民,他们不仅仅是普法对象,而且是每时每刻适用、理解法律的人,他们将死的、书本的法条变成活生生的运用,他们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行为让老百姓看到法律的运行,这比举办一千次、一万次普法讲座更有说服力。

(二)一些行政部门存在执法不严、粗暴执法、执法不公等现象,行政效率距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法治的实质是人民高于政府、政府服从人民,但基于社会管理的需要,政府享有人民赋予的广泛权力,政府工作人员往往以统治者自居,易发生权力滥用,具体表现为不严格执法、粗暴执法、执法不公。法有严格规定者,鲜有不依法行政,因为没有活动的空间,法律对某些社会关系、社会事务没有做出明确具体规定的,政府享有大量的自由裁量权,这就对政府的执法人员提出相当高的要求,执法人员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处理越来越广泛、复杂的社会关系、社会事务,如公平、公正、公开、信赖保护等原则,这就不是单纯的普法所能解决的问题,要通过长期专项学习、把握法律的精神和实质。正因为很多法律规定较为原则,出现行政机关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现象。2008年我市制定了《黄石市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实施方案》,各行政部门落实情况有待核实。笔者在工作中曾碰到工商管理部门在取缔无证经营户的过程执法粗暴,将围观群众误伤的案件,不难想象在城管执法中这种现象屡见不鲜。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了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行政机关在执法中应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的人格,保障公民的基本自由和各项政治权利。

(三)社会矛盾的疏通还不够通畅,导致大量上访案件、民事诉讼案件涌向政府、法院,各级政府信访部门和综治部门、法院不堪重负,也影响了社会稳定。上访案件有很多是由于企业改制、破产、劳动争议、拆迁等引起的,处理不好易发生群体性事件,影响政府的公信力。上访当事人的要求有些是合理的、有法律依据的,但有些是无法律依据的、过分的要求,政府部门为了稳定往往满足了那些无法律依据的要求,这就纵容了上访。因诉讼案件过多,法院难以完成案件审理,个别法院设立过严的立案标准,导致当事人求助无门,不利于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四)政府的综合治理工作、法院的审判工作、社会组织的协调工作条块分割,未能有效配合,不利于化解社会矛盾。

三、建议

依法治市要为经济发展服务,为我市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服务。一个好的法治环境是经济繁荣昌盛的基础和载体,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现对我市依法治市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继续加强普法的深度和广度,特别加强对公务人员、企业高管人员、青少年、社区干部的普法力度。市政府调拨专项资金,成立专业普法队伍,号召各级政府部门法制办干部、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师、法官、检察官、律师参加普法,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在政府网站上开辟普法专栏。针对不同普法对象,宣讲工作生活中密切相关的法律,如对公务人员宣讲行政法,促进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程序正当;对企业高管应宣讲公司法、合同法、劳动合同等,推动企业依法处理劳动关系、法人内部治理关系。

(二)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首先要在观念上更新,公务人员要转变权大于法的观念,通过学习和实践,把握法律的目的、原则、精神,严格依法处理社会关系和社会事务,对不易把握的属于自由裁量权范围的,应严格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目录执行。其次加快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以及人大的针对行政权的立法工作。各行政部门应制定行政决策规则,参照各单行法规定制定行政程序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首长负责制度、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人大应将行政程序法规列入立法计划,定期对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再次,行政机关在制定行政程序时,要本着快捷、便民、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行政机关应法律规定的时间尽快办理行政事务。最好,充分发挥政府律师顾问团作用,为政府依法行政出谋画策。

(三)建立社会矛盾分流机制,政府不能统包全局,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按信访条例,属于政府处理的事项,要积极迅速解决;属于涉法事项的,已诉讼的,告知由法院解决,未诉讼的,告知向律师咨询。涉及政府有权处理额案件,如安全生产事故、医疗事故等,初妥善安置家属外,还应积极听取律师意见。另外,还要充分发挥各级民调组织、仲裁机构的作用,政府可出面协调,具体工作有民调组织、仲裁机构解决。今年因金融危机,法院案件数量急剧上升,单靠法院难以解决,建议黄石市成立商事仲裁委员会,以分流部分案件。

(四)建立法院对民调工作、劳动仲裁的指导制度,完善诉讼活动中多方参与的调解机制,法院、民调、仲裁机构要定期进行业务交流,提高民调、仲裁机构运用法律的能力,力争一裁终局、一调终局,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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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律所:湖北人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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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202*********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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