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良涛律师

吴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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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湖北-武汉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深圳国土局房产局凭什么叫停开发商补差价

来源:吴良涛律师
发布时间:200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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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深圳众多购房者停付按揭,叫板万科,要求退还房屋降价的差价时,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片区深圳大学城附近的桑泰·丹华府楼盘主动拿近3000万元对老业主“全额补差价”的重大举动,引起深圳楼市一片哗然。但令人难以理解的是,该举措却被深圳市政府部门紧急叫停,而部分补差价的承诺也并未兑现。

我们不仅要问深圳国土局房产局凭什么叫停开发商补差价?

从购房者的角度来说,

买了房却因房价价大跌,房屋价值缩水,感觉自己当了冤大头,特别是分期购房的业主,现在要还的按揭比重要购房还要高,心理上严重失衡,无法承受下,遂奋而造反,拒交按揭款,以此给开发商和政府施压。从法律上来说,他们的要求很难得到支持,拒还按揭不能直接给开发商上造成经济上的压力,而且基契约自由风险自负的原则,法律上并不能支持业主的退款要求,他们只能在道义上和舆论上给开发商和政府以压力。而桑泰·丹华府楼盘主动补差价的举措,无疑是个破冰之举,无疑也会受到业主的赞赏。

从开发商的角度来看,

因为楼市的低迷,房子不好卖,与其守着不合理的高价,不如主动降价出售,但因为房价的不断下跌,购房者的信心受到了极大的挫伤,众多买房人选择持币观望。而开发商的房子是已经建好了,如果不能售出,资金流转就会出现呆滞,因此,对开发商来说以合理的方式将房屋售出套现,是其必然选择。而打动持币观望者最好的办法,是帮其消除后顾之忧,承诺降价补差价是其手段,对老业主主动补价是取信于民。

从管理者的角度来看,

过高的房价和不断下跌的现状,已经让市场失衡,姑且不说这一现状的造成,管理者有什么的责任。只说在这现状下,管理者要做的是什么?是努力恢复购房者的信心,让房地产市场走向合理有序的良性发展?还是竭力维护所谓的市场稳定,维护大多数开发商的既得利益?

剖开现象看本质

正如律师所言,开发商主动补差价,是一种促销行为,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没有限制和具体规定,开发商的这种促销手段并没有违反法规。深圳国土局房产局的说法是,明确表示不提倡这种大张旗鼓大规模重新签订购房合同的行为,因为重签合同涉及到重新备案以及一些监管的细节。

我们先看看开发商的补偿方式有无违法,桑泰·丹华府楼盘补偿分两种方式进行:还没有签订合同的业主,开发商会直接以新价格与之重新签合同;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的业主,开发商则以装修款的形式退回给客户。后一种方式,争议应该不大,从法律上来说,是开发商主动让利对业主的赠与,不涉及到行政部门的任何监管;深圳国土局房产局的叫停理由主动是针对第一种方式,即重签合同,而开发商的说法中有矛盾之处,即没有签合同的业主,与之重签?既然没有签合同,何来重签?

推测有两种可能:

一、业主和开发商签了合同没有及时送管理部门备案。在国土局眼里,这做法是违规并要被管理部门处罚的。不过,虽然开发商违规了,但没有备案的合同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开发商主动降价重新签订,应该是合法有效的,国土局房产局也无权拒绝备案。

二、合同已经备案,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发商和业主要求撤销备案重新签合同,这就确实涉及到监管的问题,按现在的规定,如果要撤销合同重新签订必须要经法院或者仲裁的文书方可进行,从成本和时间上来说,是相当的麻烦,也就是说国土房产局的叫停是有一定的合法性。但是,我们注意到桑泰·丹华府的补偿方式二,其实已经明确排除了这一可能,也就是这样的情况下,开发商是选择以装修款方式进行补偿的。

既然开发商的主动退差价并无违法,为什么深圳国土房产权敢叫停,这就涉及到行业的潜规则,大家都在当猪坚强,同业主对杠,猪群是不能眼见其中有头猪先跪下服软。如果桑泰·丹华府的开发商不要在猪群中混了,一定要做一头特立独行的猪,那么不仅猪群要咬他,驱逐他,就算是养猪的人,也会第一个把他给宰杀。况且,这猪也不是练过金钟罩铁布衫,它也有软肋,“没有签合同的重签”不知道是不是这猪太蠢还是故意暴露自己的命门,总之不及时对合同备案,想处罚他还是很容易的,不过深圳深圳国土房产局交没有明说,只是把他这穴位一点,这猪就趴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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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吴良涛
  • 执业律所:北京万商天勤(武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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