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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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东

擅长:房产纠纷,公司企业,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离婚协议要怎么写?

来源:丘敏律师
发布时间:202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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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先生与王女士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双方希望对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订立离婚协议,离婚协议要怎么写呢?

 

    丘律师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离婚协议需要对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财产分割、债务分配等进行约定。一是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抚养权由双方协议约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可以遵循其真实意愿。二是抚养费,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可以约定另一方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并约定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抚养费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三是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可以约定法定节假日、特殊纪念日及每周的固定探望时间以及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原则上随时探望的权利。四是对财产进行分割处理,如在房产分割中,可以约定房产的归属、房产过户的具体时间、剩余贷款由谁偿还。五是债务分配,明确约定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以及债务由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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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丘敏
  • 执业律所:广东泰如律师事务所
  • 职  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419*********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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