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敬文律师

毛敬文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诈骗罪,一审判十年,辩护后改判四年十个月~

来源:毛敬文律师
发布时间:2011-08-23
人浏览

      陈某某涉嫌诈骗罪于2011年4月10日,广东某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一审未委托辩护律师)

      上诉期间,陈某某父亲委托毛敬文律师为其子做二审辩护,毛敬文律师接到委托后,会见被告人陈某某,到一审法院认真阅卷,慎重地向广东某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认为:一审事实不清,认定数额不准确,程序违法。二审法院经审查,支持了毛敬文律师的二审辩护意见,遂撤销了一审十年有期徒刑的判决,发回重审。

       重审庭审中,毛敬文律师发表了事实不清,大部分数额定性不准,证据之间存在诸多矛盾的辩护意见,与公诉人展开了激烈、持久的庭审辩论,主审法官认真听取了毛敬文律师的辩护意见。

      经过广东某人民法院审委会的认真讨论,最终采纳了毛敬文律师的意见,对陈某某改判为: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折抵先前羁押的时间十二个月,实际服刑时间三年十个月)。

     

以上内容由毛敬文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毛敬文律师咨询。
毛敬文律师
毛敬文律师
帮助过 12775人好评:69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8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毛敬文
  • 执业律所: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1*********047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