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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江苏-苏州

擅长: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事实无法查清时责任如何认定?

来源:高得生律师
发布时间:201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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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某日,李某骑自行车在左拐弯通过一“十”字路口时被他人驾驶的机动车所撞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该“十”字路口有交通摄像头,也有专门的左转向信号指示灯。查看摄像头时,只能看到发生事故后,机动车驾驶员将车驾离现场约20远的地方,其余情况包括机动车从哪个方向过来、如何撞上骑非机动车的李某均无法查清,因此交警无法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疑问]

像这种情况下,事故双方的责任该如何认定,非机动车是否就无法要求机动车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解答]

    对于李某这种情况,《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作出了规定,非机动车一方的损失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范围内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超过责任限额范围的,属于交通以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或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由机动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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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高得生
  • 执业律所:江苏震宇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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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320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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