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得生律师

高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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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江苏-苏州

擅长: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2013年江苏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来源:高得生律师
发布时间:201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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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项目

城镇标准

农村标准

人均可支配收入

29677(元/年)【81.31/

12202(元/年)【33.43/

人均消费性支出

18825(元/年)【51.58/

8655(元/年)【23.71/

死亡赔偿金

59周岁以下=593540

59周岁以下=244040

60-75周岁=29677/年×年限

60-75周岁=12202/年×年限

75周岁以上=148385

75周岁以上=61010

被抚养人生活费

18825/年×年限÷份额

8655/年×年限÷份额

丧葬费

22993.50

注:死亡赔偿金中59周岁以下,包含59周岁;60-75周岁,包括60周岁,不包括75周岁;75周岁以上,包括75周岁


伤残等级赔偿指数:

1级(100%)、2级(90%)、3级(80%)、4级(70%)、560%

6级(50%)、7级(40%)、8级(30%)、9级(20%)、10级(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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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高得生
  • 执业律所:江苏震宇震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20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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